企業對賬單中,對方財務人員簽字並加蓋專用合同表格,具有法律效力。對方公司的公章和收貨人在收貨確認單上的簽名是對方公司承認已收到貨物的民事法律行為,該憑證可以作為追回貨款的直接有效證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