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轉讓股權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可以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記載的變更依照本法第七十壹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變更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無需股東大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