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們的法律責任是不同的。合夥企業的法律後果是,當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合夥企業的投資人或創始人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後果則由法人承擔。
無限責任,股東只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條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