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需要先去人事部拿離職單,按要求請部門領導簽字。
2.勞動者完成用人單位安排的交接工作,歸還相關物品(辦公設備、門禁卡等。).
3.與財務部門確認沒有預付款,債務等。
4.找人事部門核對辭職當月的考勤,結清工資。
5.人事部門在員工離職當天依法出具離職證明,並在15天內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手續。
離職前做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