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二人以上但不超過二百人發起,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電力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者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資格;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
(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4)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本類別項目2項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