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基金會管理辦法》第二條基金會活動的宗旨是通過資助,促進科學研究、文化教育、社會福利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發展。基金會是由民間設立的私人。作為非國家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是由境內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人自願捐贈設立的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