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條學生與學校發生收費和退費爭議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學生與學校可以協商解決。
3.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4.向相關部門投訴。
5.與機構達成的仲裁協議,應當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