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技術負責人是指項目報建時向政府申報的技術負責人,也應是自己申報技術標的技術負責人。而且往往這個人分管幾個工地,不經常在這個項目。施工現場的技術工作由現場技術負責人操作。所有材料應填寫項目技術負責人的簽名。
項目的技術負責人不能同時兼任其他勞務公司的技術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