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資金:教育培訓機構的開辦資金不低於50萬元。
校舍:房屋建築面積不低於400平方米,並依法通過房屋安全鑒定和消防安全檢查備案;兒童房不超過3層,場地為商業用地。
培訓內容:教育培訓機構不得違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開展超班授課、超前學習等“應試”培訓,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數學、語文等科目的考試和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