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壹詞最早源於英國、法國、美國和中國的判例法,後來被編入成文法。根據布萊克的法律詞典中的定義,它是:“通常,盡職調查是壹個人在調查期間尋找合適的法律要求或履行義務時應保持的有條件的謹慎。”
盡職調查的概念也可以追溯到羅馬法中的勤勉,是指普通人在管理事務時應該持有的謹慎態度,所以應該叫盡職調查,而不是凈值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