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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可以強制換嗎?

法律分析:是的,需要總公司的決議。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負責人由總公司委派,可根據股東會決議更換。公司強制變更法人的,需要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職函和現任法人的任命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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