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沒有犯罪行為,只是普通的民事破產。只要員工沒有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承諾保證還款和支付利息,那麽員工本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是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