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條。收購人可以通過收購股份成為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成為公眾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者通過采取上述方式和手段獲得公眾公司的控制權。買方包括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