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獨立主體資格。
第二,有限責任。(成員可以行使控制權,而沒有對企業債務承擔個人責任的風險。)這是有限責任相對於無限責任(包括無限連帶責任和無限個人責任)的最大優勢。
第三,所有投資者承擔有限責任。(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所有所有者都享有有限責任。)這是LLC相比LP最大的優勢。
第四,所有投資者不承擔連帶責任。(僅對個人不當行為或實體的個人擔保負責。)這本質上是LLC與LLP壹致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