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吸收合並全資子公司屬於特殊重組,屬於“不支付對價的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符合特殊重組條件。因為企業重組基本上是所有資產的流轉,本質是資本運營,對實體企業的生產經營沒有影響。
母公司吸收合並全資子公司,相當於撤銷全資子公司,其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全部轉移到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