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