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根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七條至第九條,C項應為“結算與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必須具有2年以上擔任期貨公司交易、結算或者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經歷”,D項為期貨公司申請綜合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