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①申請書;(二)擬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文件;(三)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情況報告。(四)申請日前三個月的風險監管報表;(五)分支機構設立計劃;⑥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