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類型1152和1130是根據《企業登記類型劃分規定》1998劃分的,該規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為準。
從2015、10、1起,企業營業執照登記和稅務登記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取代,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組織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代碼、主體識別代碼和校驗碼五部分組成。不再使用企業類型1152和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