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單個計劃,根據年金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管理人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損失。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存儲在托管銀行的專用賬戶,余額達到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10%時,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