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組。
3.全面接管破產企業。
4.破產企業財務審計。
5.破產財產的清理和清算。
6.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7.準備破產清算報告。
8.撤銷原破產企業登記,請求法院終止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註銷。破產企業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