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
3.行使優先購買權。
4.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