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是壹些人欠債,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卻不履行義務。會被列入“老賴”名單。然後,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其實失信執行是有期限的。根據法律規定,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兩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者有多次失信行為的,失信執行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