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金融機構才能合法吸收民間存款,然後將這些存款作為商品貸出去,並收取利息。
2.向民間借貸的公司壹般沒有金融機構牌照,即不能合法吸收民間存款,可以用自有資金放貸;
3.自有資金非常有限,不可能在法律上有規模,更不可能在上市公司上市前有非常規範的會計報表和所有正規的法律手續;
所以能滿足上市條件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