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北海市第二看守所
電話:0779-3833359
機構職責:負責羈押依法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教育改造,配合預審、起訴和審判。
擴展數據:
會見律師看守所註意事項
1,做面試筆記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制作會見筆錄,交犯罪嫌疑人閱讀或者閱覽。記錄有遺漏或者錯誤的,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補充或者更正。確認無誤後,要求嫌疑人在筆錄上簽字。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錄音、錄像、拍照等。,但應當事先征得犯罪嫌疑人的同意。
2.會見結束後,律師應與羈押場所辦理交接手續。
3.會議註意事項
(1)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羈押場所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二)不為犯罪嫌疑人投遞物品或者信件;
(3)不向犯罪嫌疑人出借通訊工具;
(4)不調查案件,不會見證人或受害人;
(5)嚴格保守秘密;
(六)不得從事其他違法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北海市政府-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