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438+2月21日,保德縣東關鎮發生壹起縱火案。火災發生後,當地部門迅速趕到,及時將火撲滅。但現場有5人受傷,對居民樓內居民的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經警方調查,火災原因是人為縱火。如果是縱火,是重大刑事案件,警方懸賞10萬元緝拿縱火者。
經警方壹系列走訪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劉,47歲,保德縣孫家溝鄉溝底塔村人。嫌疑犯在縱火後立即逃跑了。他被壹輛拉煤的大卡車撞死應該是在逃亡的淩晨。公安機關已確認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我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恨什麽,但是他想放火燒壹棟居民樓。殺人放火從來都是重罪,犯罪嫌疑人也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雖然可以因為犯罪嫌疑人的死亡而免於刑事處罰,但他仍然要支付他從遺產中給居民帶來的部分損失。他死得很幹凈,但給家人留下了壹個爛攤子。如果他沒有放火,他就不會匆忙逃走,在混亂中被壹輛大卡車撞死。無論什麽仇恨,什麽怨恨,都有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絕不能因為發泄個人的憤怒而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