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律師的壹些建議,很多人以為律師是維護辯護人利益的體現,其實這種想法是錯的,大多數人請的律師都不能達到預期目的,因為他們既不認識承辦民警,也不認識對口檢察院,這樣的律師其實就是壹個傳聲筒,除此之外沒有任何作用。律師的能力並不在於熟悉法律,而是有多大的人脈,如果妳想讓妳前夫取保候審,就必須找壹個認識承辦民警的律師,這樣不需要提審,妳前夫就可以直接取保候審
如果找不到,就要找和對口區級檢察院認識的律師,讓他們逮捕科不逮捕或公訴科免於起訴,不然的話妳只是白白在所謂的大律師身上燒錢,還達不到目的,在中國,打官司就是打關系
不要過於相信妳的律師,他們基本上就是騙妳些錢,關了那麽久還沒消息,妳可以換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