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醫院新農合窗口備案,出院後憑住院票據、出院證明、出生證明、社保卡、母親身份證到醫院新農合窗口報銷;
2.異地住院的,須在住院前或住院後3日內辦理轉診手續,持轉出醫院的轉診證明或縣外醫院的住院證明、合作醫療證明、母親身份證、出生證明到新農合經辦部門轉診。如果是異地居住或工作,可以撥打新農合備案電話。出院後須持病歷復印件、匯總表、住院單據、出院證明、轉診證明(工作或居住證明)。
定點醫院報銷比例
1.因疾病在定點醫院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比例為500-5000元,補償65%;
2、因疾病住院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75%補償;
3.符合補償條件的孕婦:自然分娩按200元定額補償;剖宮產按600元定額補償;
4、農村戶口可在婦幼保健院領取政府補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