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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6條對律師的要求

法律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律師不得毀滅、偽造證據,不得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不利的證言或者作偽證。有上述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的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或者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不準確,不是故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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