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哥欺負老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視其情節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在家盜竊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受害人是五保戶。量刑時,可以酌情從重處罰。
但強哥已經死了,不能追究刑事責任。讓我們從道德上譴責他。
雖然他應該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但他並沒有罪大惡極。盜竊是壹種非暴力犯罪,在刑法分則侵犯財產權壹章中有規定。但根據刑法理論,盜竊可以正當防衛,老人持刀殺害強哥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於防衛過當。因此,老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死亡)。主觀上是故意傷害,應定性為故意傷害。但考慮到老年人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不死就不死希望領養。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老年人70歲以上的,75歲以上的不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