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罪名?是故意傷害還是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幾處輕傷?有沒有輕微傷? 2、量刑步驟:根據有證據證明的基本犯罪構成事實,確定量刑起點,再根據有證據證明的其他犯罪構成事實確定基準刑,最後根據有證據證明的量刑情節確定宣告刑。 3、實質性證據材料:尚未接觸到案件實質性證據材料,律師是無法確定作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或者量刑辯護的,更沒有辦法作出判決上的預測--好的辦案結果是辦出來的、不是憑空預測出來的。 4、咨詢的局限:咨詢只解決尋找律師的問題,通過咨詢,找到自己認為合適的律師;咨詢是解決不了案子本身問題的,因為您咨詢得再明白,您沒有 律師的權利 、也沒有律師通過諸多親辦案例積累的知識、技能上的實踐經驗,是無法解決實際問題的。況且,律師是圍繞全案證據逐步展開具體的刑事辯護工作的,是壹個復雜而具體的過程--千案千變千種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詢得明白。 第壹時間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 刑事辯護律師 處理。刑事辯護是壹個過程,是壹個以刑事證據審查、判斷與運用為核心的具體工作的逐步展開過程。 律師是專業人士,與醫生分腦科、胸科等專科壹樣、也是分民事、刑辯等專業的。所以應當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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