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通知律師

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通知律師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在開庭三日以前將通知書送達法律援助辯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 上一篇:遂昌律師事務所哪家好
  • 下一篇:煙臺棲霞看守所會呆幾天?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