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有罪或無罪的證據線索,收集證據,準備變更強制措施的相關申請材料。
2、約見法官,查閱復印控告文件材料。
3.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觀點與被告人交換意見,告知被告人庭審程序和註意事項。
4、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無罪或有罪辯護,並盡力爭取法官認可辯護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