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檢察院將案件材料移送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在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案件後,將移交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收到案件後,壹般會在1至2日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起訴書送達後10日才開庭審理。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