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案件家屬可以找辦案民警了解案情嗎?

刑事案件家屬可以找辦案民警了解案情嗎?

法律分析:不能,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後,不得與家人、親屬見面。因為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在偵查取證階段不允許家屬和親屬見面是有法律依據的,家屬可以到辦案機關了解案件進展。但辦案機關有權拒絕公開不需要告知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在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中,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偵查機關應當將上述情況提前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詢。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受監控。

  • 上一篇:2017最新合肥十大律師事務所排名、合肥十佳律師事務所排名,求權威的2017最新合肥律師事務所排名!
  • 下一篇:在中山那家律師行,有打刑事官司的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