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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家屬需要委托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可以委托律師,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委托人需要提供證明近親屬身份的證據,如戶口簿、戶籍證明、身份證等。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五、將第三十三條修改為:“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他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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