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律師的獨立辯護意見是壹種法定權利。犯罪嫌疑人也有權利找律師為自己辯護。因為國家的相關法律也是基於人道主義的原則,現在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觸碰相關法律或者危害公共安全,但是還是會要求他們找律師為自己辯護,因為這樣也會最大程度的減輕對這些人的懲罰。所以律師也有權利為委托人辯護。律師的獨立辯護意見,其實是律師的合法權益。在刑事案件中,律師要相應地為委托人辯護,這也是程序。
二是不會引起審判長的不滿。既然邊肖已經在上面說過了,獨立辯護意見就是律師在法庭上為當事人辯護的權利。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審判長還需要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所以此時律師的獨立辯護意見不會引起審判長的不滿,因為辯護律師提交的這些話或者證據,實際上會讓審判長進行庭審。也就是說,審判長自己會對這些信息做出判斷,然後綜合考慮,最後做出判決。
三。結論事實上,邊肖認為在壹個案件中,會不會對當事人有利,還是要看整個案件的進展以及提交的證據會不會對當事人有幫助,與自己在法庭上的辯護律師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