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指被委托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責保護的機關、組織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近親屬”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