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當事人案件開庭審判時間、地點等信息的法定文件。傳票上會寫明時間地點的,並不是收到後再定時間。法律規定案件的 審理期限 ,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簡易程序壹般最多壹個半月結案,普通程序最多三個月結案。 根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規定,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 傳喚 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 代理 人、 證人 、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第三款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