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立案後的結案時間根據案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對於治安案件,壹般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結案。對於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從羈押到移送檢察院壹般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