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但是,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第四十八條 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但是,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願泄露的情況和信息,也應當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