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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師應該做哪些工作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律師可以做以下事項: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四十九條 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違法執業或者困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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