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刑事案件中的律師來說意義重大。在偵查階段,律師的首要任務是從外圍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具體偵查機關以及案件的相關情況。了解基本內容後,律師開始研究該罪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地方量刑指導意見。律師跟進案件進展,到偵查機關溝通案情,了解辦案人員的方向和時限。此外,如果客觀事實存在,律師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調查取證或者依法申請調查取證,取得犯罪嫌疑人無罪、有罪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第三十壹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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