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壹審刑事判決,釋放後不生效。這時候辯護律師可以去看守所會見。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詢問當事人對判決有無異議,是否需要上訴。判決送達後十日內未提出上訴的,到期判決生效。這時候如果需要在監獄服刑,罪犯會被送到監獄,家屬可以在監獄規定的時間到監獄探視。如果不需要送進監獄服刑,可以直接在看守所服刑,家屬也可以到看守所探視。
如果是刑事判決,二審送達,則生效,因為二審是終審判決。所以,二審判決書壹旦送達,二審審判階段就結束了,律師不能再在看守所見面。這時候如果需要在監獄服刑,罪犯會被送進監獄,家屬可以到監獄探視。如果不需要送進監獄,家屬也可以在看守所探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壹)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或者抗訴的判決、裁定;(二)終審判決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