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案情本身並不復雜,甚至都認罪認罰的案件,請本地律師就可以,既方便會見還比較省錢。
2、如果案情復雜,特別是涉及被告人不認罪或其他對案件性質認定、情節認定存在重大爭議的案件,建議請外地律師。因為這壹類案件往往會涉及指出公安、檢察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甚至可能推翻公安、檢察在前壹階段對案件以性質、情節的認定,如果最終被法院判定為無罪,還有可能對公安、檢察辦案人員後續的追責。而本地律師,常年工作、生活圈都在本地,出於現實的考慮,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肯定不會象外地律師壹樣敢較真、無所顧忌。
3、如果對案件本身情況是簡單還是復雜搞不清楚,可以先請壹個本地律師前期介入,若本地律師會見後得到案情復雜的情況後,可以另請壹個外地律師,本地律師與外地律師聯合,發揮各自的特長,辦理此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壹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