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申請的時候需要寫申訴人的基本信息,最重要的是必須寫明他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在的家庭住址,如果他不是刑事案件要申請的人,那麽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親屬就需要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他找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進行相應的申請。而且代理人的身份也需要在刑事起訴狀中寫清楚,然後需要描述起訴狀的內容。
其次,要說明申訴人為什麽要寫這個刑事申訴,申訴人要明確寫出理由。否則將被人民法院駁回。如果申訴人不想讓原審人民法院再審,他需要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訴。然後寫完理由,他壹般還需要再寫壹句:“請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刑事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法律判決。”
如果申訴人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訴,那麽在結尾壹般會寫“請人民法院依法對該刑事案件進行再審,作出新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上訴,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