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 壹審 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 二審 、 死刑復核 、再審、 申訴 案件以及刑事 自訴案件 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 律師 服務費。 (三)壹個律師事務所 代理 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的,按照民事 訴訟 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 罪名 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法律客觀:《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壹、計件收費方式 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壹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