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案件轉介的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轉介的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的轉介程序是:

1,自訴案件具體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最後交由執行機關執行;

2.公訴案件具體流程:偵查機關立案偵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向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提出起訴意見,附全案證據,提起公訴。

提審主要有以下三項任務:

1.補充卷宗審查和證據綜合審查。在審查案卷材料的基礎上,圍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進行全面的證據審查。需要通過訊問發現口供與其他證據或者已被證明的事實之間的矛盾,然後消除通過審查發現的矛盾;

2、嫌疑人的供述和對人身檢查的辯解。審查起訴主要是書面審查,訊問犯罪嫌疑人給我們提供了面對面審查口供真實性的機會。與書面審查相比,提審可以更直觀地審查口供,不僅可以通過口供的實質內容,還可以通過嫌疑人在作證過程中的各種表現來考量其口供的真實性;

3、接觸、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為審訊做準備。提審可以看作是庭審訊問前的壹次預演。承辦人要通過提審充分接觸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對指控的心理態度、對指控事實和罪名進行辯護的理由、語言特點和習慣,更重要的是通過提審探索案件可能存在的爭議焦點,為出庭支持公訴做好全面準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就是本文所指的提審,也稱起訴。

  • 上一篇:刑事案件律師費用收取標準2021
  • 下一篇:刑事辯護律師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