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案件庭前會議的內容是什麽?

刑事案件庭前會議的內容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庭前會議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a)澄清原告的主張和被告的答復;

(二)審查處理當事人提出的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的申請、反訴以及第三人提出的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

(三)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決定調查收集證據、委托鑒定、要求當事人提供證據、勘驗和保全證據;

(四)組織證據交換;

(五)總結爭議的焦點;

(六)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八十三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法官可以召開庭前會議:

(壹)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

(二)證據材料多,案情重大復雜的;

(三)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4)其他需要召開庭前會議的情形。

  • 上一篇:蘇州第二看守所關的是什麽人
  • 下一篇:因尋釁滋事罪被拘留,想找厲害的南京刑事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