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終量刑取決於是否能找到所有對被告有利的事實和情節。賠償可以調解,但要註意談判技巧。2.刑事辯護是壹個過程。律師僅僅通過介入案件,開展具體的辯護工作,並不能發現所有有利於被告人的事實和情節,並據此向辦案人員提出相應的意見,爭取好的判決。點擊左邊我們律師的照片,就能找到網址。)詳細查看聯系方式、收費標準、辦案雜項筆記、收費研究、辯護技巧等相關內容。4.律師是專業人士,和醫生壹樣,也是專門從事民事、刑事辯護等專業的。所以要第壹時間委托專門從事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